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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及聲明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答問全文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三日)出席環境諮詢委員會後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局長:今日我於環境諮詢委員會參與兩項事項的討論,第一個是關於港珠澳大橋的前期工作,尤其環保方面。在這方面,我們介紹了整個項目的發展背景及過程。 我們在去年差不多同一時間已開始了研究這個項目:在環境方面,我們要顧及甚麼方面的影響;而在選址及港、珠、澳三方面的討論時,我們要採用甚麼原則。在以後的程序上, 我們會做一個詳細的環評研究報告,會按照香港的程序做。同時,在國內亦會委任一個設計院(或叫規劃院),他們亦會於國內按照國內的環評法做一個環保評估。 環諮會十分關心兩個環評會否各做各事。我向他們保証在過程中,我們一定會把雙方資料交流及彼此密切討論。我亦承諾他們在前期工作協調小組之下可以成立一些專家小組。 在論證的塲合中,我們會邀請環諮會的委員去參與。委員會同意大橋的方針,我們會一直保持與他們進行討論。

第二,房屋規劃地政局的同事亦向環諮會簡單介紹了中環填海的問題。我亦很高興今次有一個機會再一次與環諮會討論填海的問題,我們有一個很理性的討論。 當然,委員對這件事是比較清楚,二○○一年八月已通過了有關的環評報告,之前亦經過很多諮詢。按照環評的程序是要進行公眾諮詢的,而他們當時亦瞭解這個項目。 環諮會有一個很基本的原則,他們會很專業地遵守,那就是我時常所說,任何人為活動均會對環境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 若果我們決定了在這方面要有一個平衡,為我們的社會發展、經濟的持續發展,而於環境上作考慮及出發點,則一定要做這個平衡。即是說,我們希望得到最大的效益,但環境方面的影響則減至最低。 本着這個宗旨,今日環諮會重新再研究中環填海的問題,他們依舊接受他們以前所作的定論。以前的討論亦不是很倉卒,是經過長時間的分析及研究的。

至於交通方面的要求,運輸署亦進行很多詳細的研究,我們也同意他們的建議,就是說,解決交通的問題,不是單單依靠興建公路。我們有很多交通管制的手法。 這是我們所要去想的。我們其實已開始去想各方面如何可以減低在中環的擠塞。這個繞道正正是要解決這問題,現在由東至西,由西到東的交通是不流暢的,迫使交通一定要進入中環, 否則,則要上半山。所以,我們在這方面,肯定會聽到他們的建議,我們會在各方面去考慮如何去管制交通。在很多大城市亦已開始進行,而且實施得很好,例如倫敦。 我們要去看這方面,而不是單靠興建道路,很多人也說你建一條路,則必定有擠塞。

我相信在討論環保問題方面,正如我也說過,是一個很感性的問題,我不希望在香港這個社會上有過份激烈的行動;又或是煽情的言論,令到無論贊成或反對者均無從徹底、很理智地去討論這個問題, 如是者,變成沒辦法為這些問題尋找解決的方案,反之只會引起很多社會的不安。最後,你們也知道有人發恐嚇信,這絕對對我們社會是沒有益處的,我希望大家在這方面的討論是要有建設性的。

政府對填海計劃的承諾亦是今日討論當中的一個大問號。我們也知道市民對這方面是特別關注,亦對政府填海整體計劃的承諾有很多疑問,甚至是不信任。 所以,我們亦很清楚知道市民的需求,希望在這方面多作解釋,亦多聽大家的意見,我想這幾天孫局長及馮署長亦於不同的塲合中,解釋了政府最後一次在維港填海的計劃是要怎樣進行,以及東南九龍方面如何進行諮詢,我希望大家注意到這些事情。

記者:你說過除了興建道路,亦有其他方法解決交通擠塞,會否效法倫敦的電子交通系統?

局長:他們的系統是congestion charges,即是繁忙收費,其實我是十分有興趣。我亦吩咐我的同事重新閱覽我們以前就電子道路收費而進行的研究報告。大家也記得,以前提出來時,社會十分不接受,因為私隱的關係,所以十分有保留。 其實,科技的發展可能使這個問題不復存在。我們希望大家開始探討這個問題;我亦希望跟立法會議員、各個團體、交諮會開始研究這個方法。我最近去過倫敦。作為一個遊客,我感覺到那裏的交通改善了很多。 這個方案,我們一定會認真地去研究。

記者:想跟進電子收費的問題,其實你們何時會開始重新研究以前所作的報告?在填海方面,如果司法覆核失敗的話,有沒有其他緊急方案?另外,孫局長提過想在立法會上進行公聽會,你是否贊成?

局長:第一,有關電子道路收費,其實我一直也有研究。我上任以來,我也從幾個角度來看,例如:隧道的管理、電子道路收費的管理等,那不是一朝一夕,忽然想起來就去做,其實我們局方一直在考慮。 但是,何時才到公眾諮詢的時機呢?我的同事也很緊張。每次出來都很像「見光死」般,他們亦十分擔心我說了出來後社會會有很大的迴響。所以,我們現正籌備及探索。

記者:會否在今年之內.....?

局長:我想我要看清楚一點我們的做法會如何。

記者:會否加快.....?

局長:現在做甚麼事也要十分小心,要考慮社會的接受力,要一步一步慢慢做,我不希望會引起社會的不安。第二,如果繞道工程失敗,那會怎辦呢? 其實,如果你們看看灣仔填海工程的司法覆核一事,法官已寫得很清楚。他雖然提出三個條件,那就是是否急切需要;是否完全沒有可行的其他的方案;是否最低程度的填海。 在這之外,他說過他認為道路應該是可以接受的。他是說道路。我相信法官在第一次的判詞中已說得很清楚。我們若真的經過那麼多的交通方面的研究,也認為需要這條繞道的話,我相信也沒有甚麼理由要剷除這條道路。

有些人說電子道路收費可以代替這條路,我則覺得十分困難,因為我們的專家向我們說,香港地形十分特別,倫敦收費也是劃出一個圈圈,你要繞過這個圈才可到達某個地方。 我們興建這條中環繞道就是想繞過中環,不希望中環有擠塞,亦不希望在中環區內有這麼多人車爭路的情況。我們繞道的理念也是一樣,希望把交通by-pass(繞過)中環。

第三,在公聽會方面,我們在環保範疇中也曾經就深海排污計劃做過公聽會,我亦有參與。那些計劃有少許不同,當時仍屬於計劃階段,還未成為一個合約,亦不是經過這麼多的立法程序並已經確實了這項工程。 但公聽會在一個較複雜的問題上是很難完全解釋清楚的。我們一定要明白這個缺點,這麼多人一起聆聽,不是每人的接受程度也是一樣的。我也參與很多的公聽會,它有它的好處,也有它的壞處,即使立法會就這條路討論這麼多次。 如果你覺得資料仍然是不足,又或聽完後你有所誤解,你會如何去跟進呢?這是最大的問題,一定要有一整套的計劃,而不是聽一次,過後一定要有跟進。問題要說得清楚,但我也覺得如果公眾有需要,我們是可以好好的去安排; 而不是以煽情的言論來主導這個公聽會,否則一些用處也沒有。聽來聽去也是一些激動的言論那就沒有用處了。

記者:你說過中環繞道不可能剷除,那是否說明你十分有信心填海計劃是可以進行呢?

局長:我們的填海計劃是很小心進行的,我相信房屋規劃地政局方面也考慮過那三個條件,我亦不想談太多這個個案的問題。我想你們也明白,現在正進行司法覆核,但我們也採取一個謹慎的態度。 所以填海工程是暫時停止的,現在只是進行挖掘淤泥那一部份。

記者:你說過中環繞道可解決交通擠塞的問題,那會否在未完成有關工程前不會就電子道路收費計劃有任何決定?

局長:我想有關討論需時很長,我們也不希望很倉卒去做這件事。我剛才也說過,這件事是很富爭議性的,一定要有很廣泛的諮詢,而瞭解這個系統的運作也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我相信由現在開始研究也需要數年時間才可做得到,不是說做就做這麼簡單,當中還有設施去興建,例如如何測試車輛有否購票等。這些是需要時間的,我想暫時不可說得這麼詳細。

記者:除了新加坡及倫敦外,有否參考其他國家的例子?

局長:暫時是研究這兩地。我知道波士頓現在正參考倫敦,羅馬亦參考倫敦,每人也覺得倫敦是一個很好的成功實例。新加坡也許有些不同。我們會考察幾個城市的做法。我們會研究。

記者:何時派人到外地考察?

局長:我們現正研究。

(請同時參閱英文部份)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