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及文件
近日海港填海工程在社會上引發了熱烈的討論。維多利亞港是香港市民的珍貴天然財產,我完全認同保護海港的重要性。政府對於保護海港及遵守《保護海港條例》,更加責無旁貸;我們需要好好保護海港,將它延續給我們的世世代代。
社會上對於中環填海工程的合法性及範圍表達了不同意見。但由於法院正就保護海港協會的暫緩令申請進行司法程序,現階段我不宜就此多作評論。但我想重申,政府尊重法治,亦一向依法辦事 。現在政府與保護海港協會在這事情上有不同的意見,有關爭議已經依照司法程序呈交法庭裁決。無論法庭最終作出任何裁決,政府一定會尊重。這正是法治精神的可貴之處。
近日大家心中都可能會有一個疑團,就是政府為何要在中環填海呢?其實現時在中環進行的第三期填海工程,是早於九十年代開始,分階段進行的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的餘下工程。現時的機場快線香港站正是興建在中環第一期填海所得的土地上。中區商業心臟地帶一直面對嚴重的塞車問題。目前港島北的東西交通主要是依賴干諾道中、夏槺道、告士打道走廊,這條走廊的使用量現已飽和,更時常出現嚴重塞車的情況。相信不少市民亦飽受塞車之苦。政府的綜合交通研究顯示,我們必須盡快興建一條新的主幹路-中環灣仔繞道-以及相關的道路系統,來解決港島北,尤其是中區商業心臟地帶的嚴重塞車問題。
政府在研究是否進行中區第三期填海時,已充分及認真地考慮《保護海港條例》內不准許進行海港填海工程的推定。但由於現時中環大廈林立,地底已有地鐵港島線隧道及其他基建設施,中環灣仔繞道不可能在現有的土地上興建。因此,我們只可以在中區現有的海岸線以外及以填海方式興建這條主幹路。
早於1998年5月,城市規劃委員會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訂定的法定程序,將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登憲報,讓公眾人士提出反對。經過審慎考慮各方意見及須要遵守《保護海港條例》的規定,城市規劃委員會決定大幅縮減填海面積,由原先的38公頃減至最小填海面積方案的23公頃。
同時,政府亦曾就該工程進行了廣泛的公眾諮詢,並先後與立法會、區議會、專業團體及環境諮詢委員會等進行詳細討論,務求取得大家的共識。最後,這些機構和團體均接受了最小填海面積的方案。另外,政府也進行了各項技術研究,包括環境影響研究,以確保該工程無論在城市規劃、海港交通、環境保護及改善水質等各方面,都完全符合標準。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有關建議後,決定採取最小填海面積方案,並其後批准進行有關工程。立法會工務工程小組委員會於2002年6月通過了有關工程,而財務委員會其後亦通過撥款接近36億元,作為工程費用。有關工程合約已經在2003年2月10日批出,而有關工程亦隨即展開,以便可趕及於2007年10月完成。合約所涉及的填海範圍佔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大部分,面積為18公頃,並非全部的23公頃。我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一點,就是政府的整個決策過程是經過深思熟慮、廣泛諮詢和依法進行的 。
與全港市民一樣,我珍惜維港的每一部分。過去幾年,特區政府致力遵守《保護海港條例》的規定,盡量避免填海,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進行必須的、最小程度的填海。除了中環填海工程以外,我們現正檢討灣仔北的填海工程。而在海港的另一邊,由於舊啟德機場已搬遷,東南九龍一帶的發展亦需要重新考慮。
近日有報導,指政府打算在尖沙咀東部、九龍角、荃灣及青洲等地進行填海工程。我想在這裡澄清一下。政府有關部門的確曾就上述部分地區的有關填海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但政府已於數年前決定放棄進行尖沙咀東部和九龍角的填海建議。此外,隨覑近年人口增長持續放緩,社會對整體房屋需求亦有下降趨勢,政府最近亦已重新檢討香港的長遠規劃發展。經全面評估土地供應和需求的最新情況後,我們已決定不再考慮上述的填海建議。換而言之,除了中區及灣仔北以及東南九龍發展外,政府沒有計劃在海港範圍內進行新的填海工程 。
過去數十年,香港這個彈丸之地,由一個工業城市發展成為今日的國際都會。基於經濟發展、房屋及運輸等需要,維港兩岸進行大量填海工程。在這過程當中,我們雖然應付了香港長遠發展的需要,但卻大大影響了市民享受維港這份天然資源。今後,我和我的同事將致力美化海港,務求把海港帶回給市民,務使維港成為富吸引力、擁有優美的海濱、能夠象徵香港及可供全港市民直接享用的海港。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孫明揚